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通訊員張莉 廣西貴港機車借款市港南區八塘鎮木龍村欖子屯五個“橫行霸道”的村民,倚仗村路發“橫財”,不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淪為“階下囚”。近日,港南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薑某雄等4人分別犯敲詐勒索罪,各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各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薑某強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薑某雄等伙同薑某益、薑某(另案處理)等人看到八塘鎮某某磚廠的運泥車在該村通過,想就此“撈一把”,經密謀,於2012年7月間在貴港市港南區八塘鎮木龍村“命前情趣用品嶺”北側的泥路上,以運泥車經過他們的村道為由,先後兩次(其中被告人薑某強參與一次)用摩托車、電動車擺放在泥路中間,威脅給錢,否則不給運泥車通行。後該磚廠老闆被迫給薑某雄等人人民幣8000元,運泥車才得以通行。  (原標題:敲詐勒索 “霸道”村民攔路收“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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