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11日電 (記者 張素董子暢)“加強醫療責任保險是我們的第三套‘組合拳’,下一步將修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出臺地方性規章。”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11日說。
  國家衛生計生委當日會同司法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在北京召開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李斌表示,2013年全國醫療共計73億人次,“龐大的醫療量意味著醫療風險不可避免。一旦發生事故和意外,對患者及其家庭而言是巨大的不幸,但長期不絕的醫療糾紛和無限額的醫療賠償,也使當事醫療機構背負重擔。”
  李斌指出,醫療責任保險為解決醫療責任的賠償問題開闢了第三條渠道,“有利於分散醫院和醫務人員的經濟風險和職業風險。有利於當事雙方形成合理依據,確保受損一方按照調解結果獲得賠償。還有利於保險機構拓展業務,履行保險機構的社會責任。”
  據統計,2013年中國共有6000餘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占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總數的60%。同日印發的《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以上。
  與此同時,外界也註意部分醫院投保意願下降。對此,李斌表示應充分發揮保險價格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和多樣化服務能力,“不能認為有了保險就‘萬事大吉’,醫療機構應時刻繃緊‘安全線’”。
  她強調,各地、各部門應增強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保險運行機制,持續加強醫療風險管理工作。
  《意見》也要求進一步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科學合理釐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適時根據醫療機構風險狀況及特點進行保費浮動調整。同時還要加強人民調解和保險賠償的銜接。
  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也表示,醫療責任保險正在起步階段,各保險公司應加大服務條款的創新力度,“重合同、守信譽,簡化理賠程序。尤其是在醫改步入‘深水區’時,助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完)  (原標題:衛計委打出“組合拳” 加強保險緩解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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